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工作实际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面向丽水市公开选聘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相关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相关学科教研员共3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2019年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计划》。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市(丽水市)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6年以上(含6年)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市级名师及以上绿谷名教师和聘任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三、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院 (http://rsks.lishui.gov.cn,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9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资格比选核分表佐证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县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1篇本人撰写的本学科专业论文代表作,到丽水市教育局(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312室报名。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报考人数低于选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资格比选
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资格比选,核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比选总分(详见附件3),按核定后的比选总分以不超过计划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入围对象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从个人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和教育信息化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及形式详见附件4)。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选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
1. 2019年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计划.xls
2. 2019年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
3. 2019年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资格比选核分表.doc
4. 2019年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考试内容及形式.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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