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 专业 |
性别 要求 |
学历 |
岗位职责 |
办公室 |
1 |
专业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文件收发、信息撰写、数据报送、“一网两微”管理,考勤管理 |
图书借阅管理 |
2 |
专业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读者导引咨询服务、电话咨询服务、图书整理工作; 2、阅览、外借区的秩序维护和管理。(本岗位具有晚班三班倒性质,采取轮休制,具体工作服从馆方统一调配) |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强者优先;
(四)丽水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丽水市图书馆网站(http://www.lslibrary.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丽水市图书馆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寿元街234号)。
报考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健康申报表》(附件2)。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按照资格初审通过人数1:3的比例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
(三)考试
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和笔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考人社部发〔2012〕65号、〔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2、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3、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不同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需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该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考前14天内有北京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有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入(返)丽考生,须凭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材料(含解除集中医学观察通知书、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证明)方可参加笔试;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有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578-2272080;0578-2091336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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