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丽水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1名,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二)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6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条件详见表格,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以2020年7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岗位1(年薪制辅警)户籍不限。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30日17时至8月6日17时登录“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辅警报名”,进入报名窗口自行选择岗位报名,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照片,退役军人须上传退役士兵证原件照片,岗位2(特种车辆驾驶员)须上传A1驾驶证原件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1个微信号只能1人报名)。
2.资格初审及改报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在线上进行,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可在8月8日(周六)9时至17时登录“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辅警报名”进行改报,改报后资格初审再次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测)试。
招聘计划数3人(含)以下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1.5的,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体能测试通知书》《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下载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周四)9时起登录“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通知书”,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报考岗位1(年薪制辅警)、岗位2(特种车辆驾驶员)还需下载打印《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体能测试通知书》《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必须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1)同时使用,缺一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
(二)考(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岗位需求,报考岗位1(年薪制辅警)、岗位2(特种车辆驾驶员)及岗位5(辅助财务管理)的考生需进行相关专业能力测试,其中,岗位5(辅助财务管理)的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笔试当天。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一般岗位的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女子800米跑)。
岗位6(辅助巡防处突)体能测试采用计分制,成绩折合后计入总成绩。测试每个项目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任何一个项目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试项目为1分钟纵跳摸高、2分钟卧推、2分钟深蹲、100米跑。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基本法律知识(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时政常识和综合文字能力,满分为100分,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按成绩由高到低,岗位计划数3人(不含)以下的,按照1:3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按照1:2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折合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按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笔试的成绩高低依次进行排序。
岗位1(年薪制辅警)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70%+笔试×30%。
岗位2(特种车辆驾驶员)、岗位5(辅助财务管理)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40%+笔试×30%+面试×30%。
岗位6(辅助巡防处突)总成绩=体能测试×40%+笔试×30%+面试×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三)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四)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是否存在不宜报考的情形。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
根据岗位不同,实行差异化薪酬。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月应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包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不包含服装、培训、体检等公用经费及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招聘。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相关症状,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扫描二维码查询)或境外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境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7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测)试。参加考(测)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测)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丽做好准备。
(三)有关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公安局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单位辅警出现空额,可在相应岗位应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替补人员经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六、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咨询方式
市公安局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578-2786969。
附件2、丽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一般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丽水市公安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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