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莲都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保育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共公开招聘保育员54名。保育员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承担班级保育任务,负责照管儿童日常生活,做好班级卫生清洁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丽水市户籍的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80年08月18日以后出生),要求持有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或有相应工作经历。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保育孩子和卫生清洁的技能。
4.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注:已经在莲都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的保育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二楼205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如下列表中材料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列表中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陈述(自我介绍、考官提问)50分,技能展示(如讲故事)50分。
(三)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的,以职业陈述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学期中途有退休、辞职情况,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保育员按照莲都区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莲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保育员)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开考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能参加报名及笔试。
3.考生到达报名点、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根据指引直接到达指定场所,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4.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5.报名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退场,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7.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8.疫情防控以莲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为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莲都区教育局2021年招聘编外用工(保育员)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莲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3日
序号 |
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 |
1 |
编外用工报名表1张(附件1自行下载),报名表中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
2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3 |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4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5 |
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
6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