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田县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45号)和《青田县残联 青田县人力社保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田县开发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方案>的通知》(青残〔2020〕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此次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取消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工作需求,有工作劳动能力。
4.性别:不限。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就近、就便的原则,统一报名、笔试和面试后择优录取。受聘人员经任前公示、岗前培训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一个月。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9月15日下午14:30-17: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青田县残联5楼502办公室(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3号),电话6026566。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1年青田县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报名表》(表格附后);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员报考需提供)、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个人健康申报表。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到青田县残联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残疾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残疾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1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除自身残疾部位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招聘岗位一年内(截止2022年9月15日)有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管理方式
考察合格的考生岗位服从青田县残疾人联合会分配。
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任期内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不称职解聘。
(一)日常管理。受聘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由受聘乡镇(街道)负责,接受县残联业务指导。
(二)考核评估。受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和县残联共同负责。
五、岗位待遇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青田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青田县残疾人联合会咨询电话:0578-6026566
青田县纪委监委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891655
附件1:2021年青田县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报名表.doc
青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