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聘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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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招聘职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1年9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3年9月28日至2003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5.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其他要求栏;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8:30—17:00;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字确认),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电子版以及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26093747@qq.com(以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08秘书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若招聘岗位一年内(截止2022年9月28日)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本次公开招聘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疫情防控工作按最新要求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8-6833458;
咨询电话:0578-6822778;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3日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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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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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一寸证件照 或 电子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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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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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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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虚拟网 (短号) |
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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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最高学历 |
全日制毕业 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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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最高学历 |
非全日制毕业院校及专业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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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学习)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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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郑重承诺 |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真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报考人(签字):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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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
注:1.本表一式一份;
2.报名时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