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丽水公务员考试   
丽水公务员考试
2022年浙江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2-04-09      来源:丽水先锋网
【字体: 】              

2022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树立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丽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选调单位)共推出4个职位。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现有市级专班(截止2021年12月)表现优秀的机关事业干部。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经组织部门抽调,在现有市级专班工作1年以上,目前在岗或2021年1月之后结束现有市级专班工作;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

(7)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考人员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等网站发布公告。

具体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2022年丽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咨询。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4月14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8日—4月15日。

市级专班根据岗位需求及本人意愿择优推荐报考人员,经组织部门审核确定后,由专班通知本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22年丽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专班盖章同意,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发送给所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个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健康申报表》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由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绩效成绩占30%确定总成绩,其中绩效成绩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确定。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2:1。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在本次专项选调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选调单位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对拟选调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2.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及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

4.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2098676、2098773;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1237;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090987。

附件1:2022年丽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职位表

附件2:2022年丽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市级专班表现优秀干部专项选调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