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战斗岗位5人,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年龄要求:
18至26周岁(1996年5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2)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文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5.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应聘者年龄及身体条件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
7.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8.体育方面特长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予以优先录用。
(3)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及福利待遇
(1)工作时间:
上岗后接受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7天),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
(2)福利待遇:
1.工作期间生活实行供给制,按规定发放洗漱用品、服装、被褥、鞋帽等,无须缴纳伙食费。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按个人意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消防战斗员年综合收入不低于9.5万元。
3.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表现优异者,工作满三年吸收入党,可参加省、市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认证;同时也可以参与由单位提供的学习及消防职业相关证书考取机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5月8日
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庆元县香蕈路170号)
联系人:王站长:13646889119(522599) 李副站长:18867800113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退伍证(仅限退役军人)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逾期不受理。
五、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测试内容:3000米、100米徒手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0米徒手跑占体能成绩3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成绩30%,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
60分 |
70分 |
80分 |
90分 |
100分 |
||
1 |
3000米 |
14’00” |
13’30” |
13’00” |
12’00” |
11’30” |
2 |
100米 |
15”00 |
14”00 |
13”00 |
12”00 |
11”50 |
3 |
单杠引体向上 |
5个 |
9个 |
11个 |
13个 |
15个 |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录用流程
(1)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保存好发票待正式录用后由大队报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具体由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总成绩通知递补人员。
(2)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