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宁波通讯杂志社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通讯杂志社成立于2004年2月,是由中共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管理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中国期刊协会党刊分会的成员单位。《宁波通讯》是中共宁波市委机关刊物,为宁波市公开发行的唯一一份集政策性、指导性、综合性、权威性于一体的时政类刊物,是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全国城市十佳党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合格者为聘用人选。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工作经历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通讯杂志社 |
编辑、记者 |
专技 |
1 |
《宁波通讯》稿件的编辑、采写,栏目、大型专题、专刊专辑的策划、组稿等 |
国内公开发行时政类期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国内公开发行党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专业(国内公开发行党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者不限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35周岁以下;有采编类从业资格证 |
注: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10月31日-11月1日(9:00—11:50;14:00—17:20)。
2. 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通讯杂志社,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739室,电话:0574-89183078,联系人:吴老师。
3. 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时政类期刊原创稿件代表作等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向应聘者说明理由。
5. 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通讯”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11月28日-11月29日(9:00—11:50;14:00—17:20)凭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委托独立第三方代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通讯”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附《面试通知》。
2.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3. 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通讯”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社保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时,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835号宁波市行政中心9号楼739室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3078(吴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698
附件: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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