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江北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审批咨询服务工作人员2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听懂宁波话,举止端庄,语言流畅,有较强的亲和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籍,身体健康;
4、热爱窗口工作,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11时至7月29日上午11时。
2、报名方式: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蓝底或红底,电子照片在30K以内,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6754831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联系电话:87629572,联系人:金老师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将于2020年8月1日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有关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开考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服务期一年),并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六)递补规定
因拟录用的人员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要提交书面材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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