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及本次招考有关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职位考生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详见附件4。考生出示浙江“健康码”并现场填报健康承诺书。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
海曙区人民法院法警职位的体能测评时间为8月26日下午,地点为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58号)。考生报到时间为当天下午15:00-15:30,先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按相关规定,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考生的测试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当天(8月26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8月29日。
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1: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docx
附件3: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doc
附件4: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doc
宁波市海曙区公务员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