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象山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1年象山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开展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根据2021年象山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2021年象山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如有差错请即向县公务员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386372。
二、资格复审
县各级机关单位职位(除人民警察职位外)资格复审时间定于3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为象山县人力资源市场(象山工业园区创业路1号,万华康庭南出口斜对门),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详见附件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出示浙江“健康码”,现场填报健康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三、体能测评
县级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和县人民法院法警)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9日下午。资格复审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360号雅戈尔体育馆(从雅戈尔体育馆东门进入),考生报到时间为下午13:30-14:00。先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地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安排在雅戈尔体育馆内测评;800米跑、1000米跑安排在宁波富邦体育场测评(统一组织前往)。
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考生的体能测评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当天(3月9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考生在测评前应确保饮食卫生和睡眠充足,并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不建议参加测评。
四、军事技能测评
乡镇人武专干职位的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3月13日-14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考生疫情防控
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
象山县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
1.2021年象山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2.2021年象山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