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从事基层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街道、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
4人。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法律、法学相关专业或取得社会职业工作者资格证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8:30至5月29日17:30。
2.报名办法:下载附件《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基本情况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53992501@qq.com,应聘者需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咨询电话:0574-89184425,联系人:钟老师。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如有相应职称、发表的作品或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报送。
3.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在2021年6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安排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安排体检及考察。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并安排体检及考察,予以补录。
五、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
2.以上职位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一经录用均由江北区司法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街道、镇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等工作。用工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