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本院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编外速录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编外速录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法学类专业或具有速录技能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人员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书记员的情形。
二、工作岗位
1、院本级:速录员1名(工作地点在江北区清河路28号);
2、甬江法庭(筹):速录员1名(工作地点在江北区石台路999号华方大厦)
三、工作内容
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四、报名方式
1、发送材料至邮箱61895881@qq.com。
2、可携带材料到本院政治部当场报名。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附1寸免冠近照);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材料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当场报名的可带上原件);岗位意向说明等。
五、咨询电话:0574-56103012、0574-56103013。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