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务员考试
2025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120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4-10-25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2025年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港城教育英才”储备人才公告
为推进北仑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港城教育英才”储备人才(事业编制)120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位于世界第一大港核心港区、浙江省陆地最东端,是潮涌东方、港通天下的门户,是浙江省对外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最为集中的区域,是中国长三角南翼最重要的经济强区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区(县、市)第一方阵。近年来,北仑区先后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成为在全国率先完成“两县创建”的区县之一。北仑高度注重教育人才引育工作,对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的毕业生,且符合紧缺人才等相关要求的,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助。
二、拟招聘岗位及指标:120名。
浙江师范大学考点:80名,华东师范大学考点:20名,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港城教育英才”储备人才招聘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本次考试各环节所涉及的时间、地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含2023年、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
1.报考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3.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日12:00。
考生登录https://nbbljy.wjx.cn/vm/wrZswLC.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三)。
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发现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何时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如有重复报名,以该报考人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择上述考点的其中一个考点、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2.现场资格审核
(1)浙江师范大学考点
报到时间:11月3日下午13:00-17:00,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幢教学楼一楼中厅(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2)华东师范大学考点和东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资格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审核现场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初试、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1.初试
浙江师范大学考点:初试时间初定在11月4日,报到地点初定浙江师范大学5幢教学楼124教室(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70分为合格分,不足70分者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2.笔试
笔试形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象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试讲(根据学科分教材试讲和解题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签约,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足1:1的,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签约当天,考生需随身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再次复核。当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双方协议书》(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提供)。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在体检、签约环节若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签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如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其它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在高校允许的情况下,需根据招录教育局统一安排参加顶岗实习。
(四)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0574-89383955,董老师、王老师。
(六)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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