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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务员考试
2015年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5-08-24      来源:衢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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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根据工作需要,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衢州市行政机关(含县市区和乡镇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范围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5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2015年8月21日之前,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网址:swj.qz.gov.cn)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5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15室(柯城区三江东路28号三楼)。联系人:张孝忠。联系电话:3081192。


  3、报名者需带材料:《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时间证明;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比选,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选调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如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取消本次选调工作。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5年9月17日到衢州市人事劳动大楼415办公室(荷三路231号)领取。


  (四)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然后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七)体检


  1、 考察结束后,经市机关事务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组监督下由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录用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过程的每个环节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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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附件


  衢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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