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委办发〔2008〕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人数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新聘用试用期未满的除外)。具体选调范围详见计划表上各岗位的相关要求。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
(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四)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10月29日。
(五)报考者为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乡镇服务年限满3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衢州市衢江区公文交换系统、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j.qjq.gov.cn)发布选调信息。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一般只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公告)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一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
报名地点:衢州市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局选调岗位的报名处设于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衢江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五楼0563室);其他单位选调岗位的报名处设于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办公室(请在报名前按计划表上联系电话先联系以确定办公地点)。
2、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吋免冠近照2张;
3、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1、本次选调按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核销)计划数。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试卷合一),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3、面试的命题、组织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须在公布入围考察人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意见,如提供不出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视作放弃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调动
经考试、考察择优确定的选调对象,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383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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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