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6名(男性)。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具有常山县户籍的社会人员,户口性质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
男性:20周岁以上(1996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条件: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其他身体条件均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6年3月9日前通过常山人才网、常山公安微信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1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山县公安局政治处。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人员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核:由县公安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政治(含时事)、基本法律知识、禁毒工作相关知识等方面的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常山县公安局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予以公布。
(六)、审批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等规定程序,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6名录用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2200元以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首聘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发80%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作满一周年的给予办理住房公积金。
常山县公安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