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江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报考职教专业课和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要求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见习期,两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报考其他学科的教师岗位要求在2016年8月1日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学科)相符;报考学段不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对象
(一)职教专业课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中小学教师: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以2016年5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均衡化重点小学教师: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以2016年5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特殊教育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和报考职教专业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可不受户口限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市区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参加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江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可自行下载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对廿八都、保安、王村、地山岗、塘源口、张村、大桥、上王、横渡、高坂、卅二都、政棠、塘岭小学等13所均衡化重点小学教师实行定向招聘,应聘者报名时单独填报志愿,不可与其他类别兼报。
4.资格审查: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交纳考务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可免交笔试费用),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笔试费用。
所有学科按1:2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所有应聘者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四门学科和职教专业课教师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确定,分值为100分。
3.面试: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四门学科和职教专业课教师依据笔试成绩(30%)与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其他学科应聘者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职教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其他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四门学科和职教专业课教师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40%+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30%,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四门学科和职教专业课教师以技能测试得分高得排名在前,其他学科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列入体检的对象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各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所有考察对象须于8月1日前持有效证件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六)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根据工作进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有新招聘录用的新教师须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定向招聘的均衡化重点小学教师与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分开录取,单独按考试成绩分学科划线录取,录取后由教育局统一安置到上述13所均衡化重点小学,并与教育局签订一份为均衡化重点小学至少服务为5年的补充协议。
(七)递补聘用
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若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招聘计划缺额或本年度其它各类招聘计划数(含提前批招聘已达成招聘意向的中小学教师)有缺额的,不足名额从中小学语文(含均衡化重点小学语文)和中小学数学(含均衡化重点小学数学)入围参加面试的未录取对象中,以语文和数学2:1的比例,以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轮流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录取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
(八)报到培训。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16年8月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和明确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江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江山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965216。
(二)代理报名的,须提供代理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江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贴好照片及完整填写表格的相应内容,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照“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现场归还各报考人员。
(四)各应聘者提供的各种报名材料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效,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或不按要求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见习期,两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六)本次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江山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江山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jsjyj.gov.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徐老师:0570-4071670,朱老师:0570-40713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七、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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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