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常山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协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5名。
岗位1:招录二人,面向退伍军人(男性);
岗位2:招录三人,面向社会人员(2名男性、1名女性)。
二、招聘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和对象:具有常山县户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良好,志愿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因本人原因被其它部门(单位)辞退、开除记录。
2.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行为,无尚未解决的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无吸食毒品、行政拘留或者故意犯罪记录,直系亲属中无正在服刑的人员。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
4.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5.学历要求
(1)岗位1:高中及以上学历;
(2)岗位2: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7.身高要求: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8.体重要求: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得录用。
9.视力要求: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5日通过常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常山县人民法院网、常山人才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常山县人民法院大楼后厅。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1份(报考岗位1的退伍军人另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核:由常山县人民法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岗位1: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占30%,面试占70%;
岗位2: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面试各占50%。
1. 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
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文字录入速度及准确性。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常山法院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考计划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以外,其余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审工作由常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七、审批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等规定程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5名录用对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待遇1600元/月。试用期满月基本工资2600月 (含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发放。
联系电话:0570-501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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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