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5名。其中:(1)公开招聘1990年7月18日至1995年7月17日之间出生(23-27周岁)的社区工作人员15名。(2)公开招聘1977年7月17日至1990年7月17日之间出生(28-40周岁)的社区工作人员50名。(3)在1983年7月17日之前出生的女性报名人员年龄超过35周岁,需提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应月份的证明,截止至1977年7月17日出生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柯城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8年7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1990年7月18日至1995年7月17日之间出生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1977年7月17日至1990年7月 17日之间出生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荷三路237号柯城区民政局会议室(311室)。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柯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下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年龄在1983年7月17日之前出生的女性报名人员需提供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份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委托书外,还需随带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考者携带报名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交纳考试费用4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民政局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社区工作政策法规和写作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单1天前,如有自动放弃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而不能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为更加确保面试的合理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因进入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小龄组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大龄组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大学生村官、现役军人家属和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排位在前,其它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进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民政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城乡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至各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1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社区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自动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未合格者视情况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保留聘用资格
从本次招聘拟聘用公告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在编社区工作者因退休、辞职、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等原因造成的缺编,由相关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区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未录取的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保留一次聘用资格。27周岁(含)以下的缺编人员从小龄组中替补,27周岁以上的缺编人员从大龄组中替补。聘用时,重新实施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本次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民政局所属的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1800。
4、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民政局网站查询(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442/index.html)。
报考咨询电话:0570-3020170。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区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柯城区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