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新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学科(岗位) | 招聘人数 |
---|---|---|---|
小学语文 | 3 | 小学数学 | 2 |
小学科学 | 2 | 小学全科 | 1(定向大力山教学点岗位) |
高中政治 | 2 | 中职护理 | 1 |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18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全科(定向大力山教学点岗位)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中政治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全科(定向大力山教学点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三)年龄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3日后出生);
2.对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3日后出生)。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小学语文、小学全科学科(定向大力山教学点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中职护理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可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报考学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
3.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相符。报考小学全科(定向大力山教学点岗位)专业要求是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教育等。
4.本县教育系统原在编后离职的人员,离职3年内不得报考。
5.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游县教育局大楼四楼404会议室(县职教中心南大门)。
3.报名流程: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龙游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现场提供近期免冠半身二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通过人员交纳考务费50元(低保户凭有效证明免交考务费)。
5.领准考证:各报考对象可于8月17日下午3:00——5:00到教育局人事科或于8月18日(考试当天)早上8:30前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龙游县第三中学门卫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6.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2: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8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龙游县第三中学)。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小学全科学科知识为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各占50%),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中职护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请于8月19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龙游县第三中学参加面试(具体详见公告)。面试按照报考学科分组进行。除中职护理外的学科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的能力、驾驭课堂教学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答辩等;中职护理课教师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中职护理教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四)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在龙游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需满5年(其中大力山教学点岗位要求在该岗位服务5年)。对1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龙游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教师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三)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060。
(五)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五、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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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龙游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龙游县2018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现场确认时提交材料目录.doc
龙 游 县 教 育 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