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残联关于选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的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残疾人工作,保持残疾人工作的连续性,常山县残联决定面向常山范围内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 |
3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适应走村入户开展残疾人工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岗位安排。
3、常山户籍,拥有大专及以上的国家承认学历。
4、性别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2000年11月30日—1983年11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残联综合科(地址:常山县文峰东路113-1号),联系人:郑小花,电话:0570-5890235。
3.报名要求:《常山县残联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山县残联综合科领取,领取时间由电话通知。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残疾人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附加分:在考试成绩上,持证残疾人加1分;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残运会(含单项运动会)前六名的残疾人或其他技能比武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残疾人加2分,计算总成绩。每人只能加1项,最高加2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予以培训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满试用期后,适应岗位工作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持有残疾人证或持证残疾人家庭直系亲属优先聘用。2019年12月31日前,如有残疾人专职委员缺岗的,则可从本次报名招聘未录用的名单中按高分到低分替补,最多可替补3名。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残疾人专职委员属公益性岗位,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标准按常残联〔2012〕13号文件有关条款执行,经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3.本公告由常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
常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