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面向全国重点建设高校和部分普通师范院校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教师招聘提前批)公告
为适应我区学校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迅速提升我区优质教育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重点建设高校和部分普通师范院校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教师招聘提前批)。
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11、985、“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是211、985、“双一流”高校毕业的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211、985、“双一流”高校2019年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3.部分普通师范类院校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以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学类应届毕业生(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新彊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
4.普通师范类院校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校优、省优毕业生;
5.普通高中学校招聘扩大到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学类应届毕业生;
6.中职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扩大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7.幼儿教育招聘扩大到宁波大学、温州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等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8.特殊教育招聘扩大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具备相应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教师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标准)。
“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当年毕业的学生。招聘高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教师情形的,不得报考。
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和招聘学科相适配,或本科学历所学专业要和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本科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和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户籍不限。
二、招聘学科及计划数
具体学科及计划在招聘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注:根据实际将分别赴浙江师范大学(初定时间3月15-18日)、华中师范大学(初定时间3月22-25日)、安徽师范大学(初定时间3月29-4月1日)、西北师范大学(初定时间4月12-4月15日)、江西师范大学(初定时间4月19-4月22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初定时间3月29-4月1日)等进行现场招聘。上场招聘未完成的计划顺延至下场招聘。赴外招聘未完成的计划,用于在衢江区本地进行的招聘,如果招聘计划仍未完成的,转到公开招聘计划中进行。
应聘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到上述各高校中的任何一所高校报名参加招聘,也可以按规定时间到衢江区教育局报名参加在衢江区本地进行的招聘(初定时间4月下旬)。
具体招聘时间、地点和学科等以正式公告为准,届时详见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及对应招聘高校就业信息网的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招聘学校的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材料
应聘考生按规定填写《衢江区招聘2019年毕业生报名表》、《衢江区招聘教师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就业协议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本科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不受师范类限制的对象不要求)、录取批次证明、学历证明、党员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综合性荣誉、奖学金、所学专业的竞赛获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或干部)等荣誉证书或证明,担任职务的证明或聘书,教育实习成绩,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生证,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荐书。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能力考评
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初审,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对象确定后,公布面试对象名单,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
(四)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
2.确定签约: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分(占40%)和面试分(占60%)的综合分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与衢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或签约对象本人放弃签约的,签约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一)资格复审。2019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可在参加对应高校招聘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开招聘教师的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参加对应高校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聘用为衢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在编教师,签订5年服务期限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的按照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诚信保证金2万元。
(四)试用期及转正定级。考生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人才津贴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聘用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享受人才奖励津贴:①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人才津贴1.5万元。②211、985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③对于35岁及以下的“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联系人:谢胜女。手机:13957015850。 电话:0570—3838580、3830008。
浙江师范大学招聘联系人:叶文喜 。 手机:13957028266。
华中师范大学招聘联系人:童佳兴。 手机:13857013323。
安徽师范大学招聘联系人:童佳兴。 手机:13857013323。
西北师范大学招聘联系人:徐慧芬。 手机:13732507090。
江西师范大学招聘联系人:徐慧芬。 手机:13732507090。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联系人:叶文喜。 手机:13957028266。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