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公安局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实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开化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其中文职辅警2名,勤务辅警22名。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等内容详见《开化县公安局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3.勤务辅警5、勤务辅警6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9年4月20日至2002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其他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4月20日至2002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均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开化县公安局三楼(开化县花山路18号);联系人:方警官、汪警官;咨询电话:17357001716、13587113335。咨询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人员应提前打印、填写《开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请务必写明所报考岗位类别及是否服从调剂,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初审结果将在4月29日17时之前,通过“浙江开化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科目为三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女子800米)跑,采用达标制,以下表所列标准为准,任意一项未达标即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辅警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后按总成绩(文职辅警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勤务辅警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勤务辅警岗位如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但被调剂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被调剂人员面试分达到60分;②被调剂人未被报名岗位录取;③被调剂人符合调剂岗位相关要求;④被调剂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3.体检标准参照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政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如岗位实际聘用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县公安局可以从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中予以调剂。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集训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集训不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
2.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列为开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编制核定数空缺时,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各科目考试(体能、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各类招聘考试。
(六)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各项招聘程序环节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过“浙江开化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公布,敬请报名人员关注。
(七)上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八)本《公告》由开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开化县公安局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开化县公安局2020年二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开化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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