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务员考试
2021年衢州市级单位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http://www.zjgwy.org 2021-02-26 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省公务员局《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市公务员局《2021年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2021年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中共衢州市委党校学员楼三楼会议室(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686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所有提供的材料请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
2.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所有提供的材料请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三)其他事项
1.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填写完成《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带齐需要提供的资料,在审核时段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根据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如有放弃资格复审、体能测评者,请于3月3日上午12:00之前,来电告知各招录机关单位(单位联系电话见公告职位表)。
3.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指印(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3)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带齐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不要因各种原因影响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确认。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评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为年龄的计算节点。体能测评将于2021年3月6日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13-14日,请考生收到面试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报到并接受面试,不要因各种原因迟到而影响面试。
四、体检
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防疫要求
1.考生(被委托人)应按浙江省公务员局2月8日发布的《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提前报告衢州市公务员局(电话:0570-3086061)。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
3.考生(被委托人)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衢返衢时间,期间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70-3086061。
附件:
衢州市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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