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专职消防队员(集镇管理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我市某乡镇政府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集镇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消防队员(集镇管理员)1名,由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至乡镇政府上班。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20周岁至40周岁(2001年3月4日以前出生,1981年3月4日以后出生),持有驾照B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准驾车型C证及以上,退伍军人、持有准驾车型B证以上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各种慢性疾病,本人及三代内直系亲戚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本项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相关招聘流程择优录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南三街5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携带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联系电话:0570-4033840。
五、录用及待遇
录用者与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驻至用工单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正式录用后,年收入5.5万元以上,持有B证以上者适当增加补贴,单位缴纳社保与公积金,同时提供住宿与工作餐,并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年限等适当加薪。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入职体检费用由报考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