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衢州,素有“四省通衢、五路总头”之称,是长三角向中西部拓展的“桥头堡”,2018年获联合国“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同年加入杭州都市圈,2022年即将开通的杭衢高铁将两地行程缩短为40分钟。在这里,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美丽经济幸福产业蓬勃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国前列。市域面积8844平方公里,辖柯城、衢江2个区,龙游、常山、开化3个县和江山市,人口258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市县联动招聘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县两级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6名,其中市本级309名,县(市、区)687名。
按照招聘单位属地、招聘工作实施主体,同步发布16个具体招聘公告,相关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报名方式、招聘流程等详见公告。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设置。招聘对象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术技能等条件,一般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高技能人才、紧缺专业(岗位)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范围和条件依据各地相关政策标准设置。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岗位条件适合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于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部分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放宽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要求。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3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1日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参加志愿服务计划大学生(包括浙江省“两项计划”、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2年以上乡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和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配偶等对象。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应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安排详见各相关公告。
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医院医技岗位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一)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下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0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50万元左右)。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25万元左右)。
4.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按同层次人才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5.对新引进来衢,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每年1.2万元左右)。
6.对入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拔尖人才、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入选市“新115 ”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三年培养期内分别奖励总额5万元、2.5万元、1万元。
各县(市、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待遇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二)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在具体公告上列出。
(三)报考人员对公告及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招聘组织实施主体向有关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0—3080522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89322、3087081
衢州市教育局:0570—3081591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0—3081702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26258、3025939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838706、3838728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7014682、7012652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4024720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5021874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6523295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衢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