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2021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6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常山县2021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常山教育事业服务的具有常山县户籍的考生。
三、招生录取
1.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6月29日-30日)t提前批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相关院校及专业代码、选考科目要求参阅《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注意填对专业代码很重要!
2.划取上线考生。省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分别提供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将拟录取名单发至常山县教育局。
3.组织面试体检。常山县教育局根据三所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与体检,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拟录取对象,并在本县范围内公示三天。
5.签订培养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常山县教育局将录用对象名单相应发至三所高校,并与录用对象以及相关培养高校签订三方协议。
6.学校录取。三所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三所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7.名单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三所高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备案。
四、录用
1.定向培养学生如期毕业后,经政审、体检合格,县教育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2.定向培养学生录用后进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应学段学校任教。
五、费用补助
定向培养生毕业工作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万元。
六、其他事项
1.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咨询电话:0570-5016926,联系人:张老师。
2.本公告由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常山县教育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