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规定,衢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衢州市公安局是衢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打击防范各类刑事、治安、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
本次招聘单位有市局机关、交通警察支队、柯城分局、衢江分局、柯山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详见《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4类岗位共24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见《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报考文职警务辅助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勤务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监管、特警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5.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户籍等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年8月3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7.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考生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8.非衢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衢州市本级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场所。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列公安局辅警编,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被装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警务辅助人员人均薪酬约为3500元/月左右,具体不同岗位相应增减,另缴纳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和各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由衢州市公安局组织资格复审。本次招聘按1:1.5比例开考(其中文职警务辅助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通知。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由报考单位通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进行加试)。入围体检对象按规定标准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将以电话联系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考察。考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标准开展,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期一般为5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七)公示
各用工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公安局审核。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公安局网站或招聘工作群中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所报考的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0-3112696、0570-3112239。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方式:详见《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内的联系人栏。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考生和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5.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衢州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