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中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支撑和保障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强衢江区中医院医技人才队伍,满足衢江区中医院建设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中医医院的各层次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衢江区中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详见计划表
二、引进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近5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医疗事故和纠纷;
(六)具有较强的带教能力和学术组织能力,在区级医院的专科领域独立开展工作并起技术引领作用;
(七)年龄55周岁以下为1965年7月30日后出生;年龄50周岁以下为1970年7月30日后出生;
(八)户籍或生源地、性别不限。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公告公示”、“人事信息”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组织报名。本次招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1409706156@qq.com。报名及咨询电话:0570-8739912。
2.报名时间:2021年内至相关岗位招引计划完成前,长期接受应聘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中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
(2)应聘者的个人简历(含未来5年的个人发展规划);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3)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学术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
(4)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被收录的情况;
(5)专业科技成果及其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原件等;
(6)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及所完成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
以上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及学术水平的相关报名材料为2016年1月1日至今的有效材料。
4.资格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邮件为准。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
(三)资格比选
1.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资格比选围绕报考对象的学历和职称层次、业务能力、学术水平、荣誉获奖等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进行,依比选结果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专家评审人选。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四)专家评审
1.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对入围评审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资格比选、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
3.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家评审,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人员报考医学类岗位体检不合格。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衢江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具体政策可电话咨询:0570-8739912。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
1.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中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x
2.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中医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