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第三批)
衢州,素有“四省通衢五路总头”之称,是长三角向中西部拓展的“桥头堡”,2018年获联合国“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同年加入杭州都市圈,2021年获评“世界长寿之都”称号,2021年中国地级市品牌综合影响力指数,衢州列第35位。2022年即将开通的杭衢高铁将两地行程缩短为40分钟。在这里,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美丽经济幸福产业蓬勃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国前列。市域面积8844平方公里,辖柯城、衢江2个区,龙游、常山、开化3个县和江山市,人口257万。
2021年2月,衢州市出台专属卫健系统的学科人才实施意见,在推动学科发展、人才引进、育才留人等各项举措上均有了较大的提升。衢州正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谋划建设浙西省级新区。为进一步适应衢州新一轮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医疗桥头堡,集聚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95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引进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9月12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9月12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信息,由市卫健委通过市卫健委官方网站、衢州人才网、丁香园招聘网、各招聘单位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市卫健委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具体引进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审查和比选、面试面谈、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12日,个别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的,经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审核,将另行发布延长报名公告。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1.《2021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和比选
市卫健委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学业成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本次岗位代码为A1-A41的岗位,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其他岗位代码为B1-B12的岗位,按照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三)面试面谈
通过资格比选,入围面试面谈名单将在市卫健委官网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核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市卫健委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核的人员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市卫健委会同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浙江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有其他异常的请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面试当天须出具《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3),由考场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无特殊情况且测量体温合格后进入考场,面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2.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购房补助、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资金、租房补贴等待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达214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可达102万。(详见附件4)。
3.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4.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卫健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市卫健委电话:0570—3081059 3081702
监督电话:0570—3081728
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康会同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附件:
2.2021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