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调度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山市急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院前急救调度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4、普通话标准,能听懂本地方言,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适应夜班倒班工作,有相关调度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报名材料至江山市江滨北路295号403办公室;联系人:张女士,咨询电话:0570-4573371,15067000713(640713)。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江山市急救中心报名登记表》(招聘公告下方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面试或录用的,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1.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能力测试。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1:2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江山市政务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市急救中心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经确定的录用人员,与江山市急救中心签订编外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山市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山市急救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江山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急救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