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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驾驶员5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1-10-29      来源: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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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为满足我局用人需要,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名基层所驾驶员,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到廿里镇、浮石街道、杜泽镇、大洲镇、高家镇、上方镇、湖南镇、莲花镇等8个基层所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9日后出生);持有准驾C1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扣满12分的记录,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者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和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衢江市场监管”发布。

招聘过程的后续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和“衢江市场监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后续信息,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1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衢江区东迹大道370号)417办公室,联系电话:18767053829,联系人:徐先生。(2)网上报名:发送相关资料至465582742@qq.com。

3.报名材料:(1)《2021年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有效期内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车辆管理所出具能证明的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扣满12分、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的材料。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携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前往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确定后将进行电话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低于2倍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经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的可视情况安排笔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交规提问和现场实操模式,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交规知识熟知度,仪表仪态,汽车驾驶操作,道路情况处置,安全驾驶意识等。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35周岁以上的报考者,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体检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人选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和“衢江市场监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待遇按照《关于调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驾驶员薪酬待遇标准的通知》(衢江车改办[2021]8号)文件执行。

落聘人员纳入到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驾驶员人员待聘备选库。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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