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我单位发展需要和《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规定,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承担市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招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户籍等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年12月17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派遣制管理。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9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①现场报名(衢州市内人员):报名地点在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衢州市西区仙霞中路36号行政中心4号楼主楼317室);②线上报名(衢州市外人员):因疫情原因,衢州市外人员请发送报名资料至370266951@qq.com。
3.报名材料:
(1)《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不限户籍岗位可不提供户口本);
(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材料: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审核结果及考试有关信息以短信形式反馈。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考报考人员须按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qz.gov.cn/col/col122904
1422/index.html)网站公示3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医保局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0-3079502(办公室)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079850。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广纳公司和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5.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委托书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