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运行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衢州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市城市运行中心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求,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市范围内(含乡镇、街道)在岗在编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
三、选调程序和组织形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讨论公示、办理交流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4月8日起,通过市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8日16:00至4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运行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报名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扫描成PDF文件,通过浙政钉发给选调单位联系人。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以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
3.联系人、电话:市综合执法局政治处寇仪旸,电话0570-3036335。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岗位。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截止时间后一天内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或提交的材料:
(1)《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运行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免冠电子1寸照1张。
(四)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6日至4月19日。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主要考察人选与岗位的适配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听取现用人单位意见。
考察结束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六)讨论公示
市综合执法局党委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选调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交流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对选调岗位设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请参加选调人员自行留意。
附件:
1.2022年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运行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
2.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运行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