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2022年衢州市实验学校(衢州学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实验学校(衢州学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个岗位、需求11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本次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时限要求为2022年7月29日前)和2021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9月30日前。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委培生须经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名。为确保区域内人员合理流动,衢州市域内在编教师以下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新进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评优评先(含高级职称评聘)中承诺服务期未满的。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29日后(含7月29日)出生。
3.工作经历是指2022年7月29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布核减岗位、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7月20日通过衢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qz.gov.cn/)、衢州学院网站、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众号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2022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
地点: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菱湖校区初中部原六年级教学楼
报名需填报材料:
(1)填写《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等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专业不符请提供2年及以上相关从教经历证明盖章版原件。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7月28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在衢州学院指导下实施。
(三)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31日上午。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详情请关注笔试公告。因疫情影响,可采用线上形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80分。公共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班主任工作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学院与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人数一定比例(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按1:2比例,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通知将在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形式: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
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面试,可以采用线上面试,相关要求在考务手册中明确。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面试工作由衢州学院会同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统一组织实施。
(七)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考核工作由衢州学院会同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组织实施。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6.入围考核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不宜聘用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在报送结果核准材料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或者在次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聘用手续办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检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学校审核意见为准。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的均可报考,研究生专业以大类为准。个别难以明确的,由衢州学院商招聘学校予以确认。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学校联系。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学院及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办公室,电话:0570-2910019)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衢州学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