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单位为浙江省水利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主要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全省水利系统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指导全省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队伍建设;组织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参加重大水利工程险情应急抢险;参与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值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防汛技术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以及机械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8日后出生)。
因该岗位人员需参与防汛值班和防汛抢险,有较多野外作业,女性一般不宜。
应聘人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有关工作经历条件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2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及证明工作业绩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录考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发布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
请应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网站的相应招聘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15098(驻厅纪检组),0571-87826626(人事教育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090570(黄先生)
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