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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7-01-11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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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7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87053193@163.com)。报名时需提交(1)《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样式见附件2);(2)公开发表、能反映个人科研水平、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3的比例,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初审者名单,我院将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www.zjss.com.cn,干部人事/诚聘英才)公布。

  (二)专业水平考核

  采用论文测评方式。根据对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的学术论文审阅测评结果进行打分(满分100分),该项评分占考生总成绩的30%,论文得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专业水平测评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通过专业水平测评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

  (三)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逻辑分析、思辨能力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人员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初定于5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体检、考核

  面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www.zjss.com.cn,干部人事/诚聘英才);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纪律监督):0571-87053125。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9412 (李老师)

  附件: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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