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响乐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响乐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响乐团: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交响乐、管弦乐以及相关铜管、木管、室内乐的创作、演奏和教育、推广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原始记录,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邮寄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快递邮寄至我单位,寄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409室(陈老师收,邮编310012),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 报名材料。报名表(注:贴照片,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寸照片1张(制作准考证用),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3.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4. 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之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现场演奏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按70%、30%计入总成绩。
现场演奏:
(1)自备曲目(古典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
(2)现场视谱演奏
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核交响乐相关理论知识等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现场演奏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so.org,乐团咨询);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 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招聘单位网站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119613(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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