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9年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优秀人才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人,详见附件1《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9年度招聘人员计划表》。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符合招聘计划表中的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毕业院校。我院实行企业化管理,从行业竞争和成本控制考虑,部分岗位只接受具有相对优势的院校毕业生应聘(详见《2019年度招聘人员计划表》)。
2、所有设计技术类和工程管理类岗位中,应聘者如若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可以免笔试程序,采取直接考核面试方式进行录用。
3、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9年9月30日前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者,我院可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4、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扫描件打包形式发送至相应专业岗位指定报名邮箱,校园招聘报名时间具体另定。其他方式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2)学业成绩单扫描件;(3)能简要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电子材料(如个人作品、项目材料、论文报告、荣誉证书等);材料须统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WORD文件或PDF文件。
3、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材料文件名称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社会人员(或2019应届生)”;(2)报名材料必须统一合并为一个WORD文件或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下述相应专业岗位报名专用邮箱(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最多不超过40M);(3)邮件正文还必须简要写明个人经历及联系方式。缺少上述3条材料要求或不按上述办法报名者,可视为无效报名。
4、相应专业岗位报名专用邮箱
(注: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名一个岗位,多投视作全部无效)
设计技术类:sjjs@ziad.cn
工程管理类:gcgl@ziad.cn
职能管理类:zngl@ziad.cn
5、资格初审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我院将组织专家组对已经过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测评阅审,于11月中上旬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新闻动态-院内新闻和公示公告”栏目公布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务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
(二)考试
1、测评。报名材料测评分数满分100分,由个人简历和实践经历20%、专业学习研究能力40%、个人作品项目业绩40%等三个部分组成。测评分占个人总成绩10%。测评分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笔试。
2、笔试。笔试由学科专家命题,主要考测应聘者所学专业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占个人总成绩40%。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个人总成绩50%。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入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测评占10%、笔试占40%、面试占50%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名单。
(三)体检、考察
入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道德表现、业务素养、工作实绩等方面并结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
(四)资格复审和录用
体检、考察后,我院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我院可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录用人员将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劳务派遣制人员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可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联系咨询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www.ziad.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院人力资源部(邮编:310006)
咨询电话:0571-85050019(朱老师)、85050032(袁老师)、85050015(李老师)、85050010(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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