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教学和科研需求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党建、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和生态学等专业人才。
1.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担任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教授或者相应职务。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1)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近5年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个人排名第一)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过本专业学术专著;(3)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4)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批示或采纳1次,或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2次(课题组排名第一);(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相当层次人才计划培养对象;(6)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2.学术骨干: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较高教学、科研、咨政工作能力,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1)近5年主持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近5年在权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者在重要一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排名第一)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3)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4)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5)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课题组排名第一或执笔人)。
3.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境)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事业专技岗位4人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我院教学研究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人员录用相关规定。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接受应聘。
(四)引才政策
1、博士可享受55-65万元购房补助,5万元安家费,6-8万元科研启动费;自正式引进后未购房的3年内,可提供校内套房并每月发放1500元租房补贴。
2、博士引进后前三年可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
3、学术骨干可享受65-80万元购房补助,5万元安家费,8-1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正式引进后未购房的3年内,可提供校内套房并每月发放1500元租房补贴。
4、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组织报名
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2020年5月31日截止。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181729528@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2-2359161。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谈面试人员名单。
3、面谈面试
根据实际情况,我院将采取网络面谈和来院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来学院面试的,食宿由我方负责,同时可报销单程交通费,报销按财务规定执行,不含飞机票、高铁和动车一等座票、普通火车软卧软座车票、出租车票、私家车费用以及其他不得报销情况。
4、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学院可视情按面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湖州人才网、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官网、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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