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人才需求计划的公告(一)
因招生模扩大和办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见附表
二、用人方式和待遇
1.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或具有高级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招录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参照事业进行管理。
2.工资待遇按照温州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和审查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提供报名资料,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f86556959@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和材料缺少属无效邮件。
2.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三)考试
考试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开放性面谈相结合方式分批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具体考核安排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请务必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五)聘用
1.拟聘人选经学校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0577-86556959(徐老师)0577-86533906(陈老师)
网址:http://www.zjdfc.com/
邮箱:df86556959@163.com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