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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首批“双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1-05-18      来源:衢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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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关于2021年度首批“双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政府给编制、企业给待遇”双聘机制引才效应,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效益,真正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切实助力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平台和民生事业等领域引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根据《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人才聘用办法》(衢委人才〔2020〕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首批“双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符合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美丽经济幸福产业两大战略性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近五年内全职引进到衢州且工作满一年的优秀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55周岁以下的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人才以及相应层次的人才;

2.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3.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35周岁以下具备相关领域较高科研能力和素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包括:

(1)毕业于“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录取的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在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国内主板或境外上市企业,其他知名企业内担任管理或技术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管理、科研实践经验的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学历要求按照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市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中心工作以及用人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特殊岗位人才;

6.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岗位)人才,可在年龄、学历或职务(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上适当放宽、破格认定,但破格不得超过一项。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引进人员所在单位基本条件

(一)范围:在我市装备制造产业以及民生事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和研发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符合我市民生事业领域发展需要、具备重要人才引育功能的新型社会组织。

(二)条件:

1.生产、经营或研发正常运行,其中民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一定额度(按照同期国家统计部门关于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标准为准),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2.遵纪守法,劳资关系和谐。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通过“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等统一发布。

(二)组织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4日。

2.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

(1)《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聘用人员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

(3)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申报方式:本次申报由用人单位择优向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进行推荐,其中市本级用人单位直接向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推荐,县(市、区)属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党委人才办进行申报,经初审通过后,择优向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推荐。报名资料请报送至衢州市智慧新城仙霞中路27号附楼606室,联系电话:0570-3831616、3854020。

(三)资格审核

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基本条件及岗位需求进行资格审核,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面谈淘汰比率。

(四)面试面谈

由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分批组织开展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其中,对符合《衢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A-G类的高层次人才,可采用面谈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引聘。如相关岗位入围面试面谈人员中包含A-G类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类型人才,该岗位面试面谈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面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其中,1.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考核对象。2.面谈方式:面谈须超过半数以上专家同意,否则不作为入围考核对象。

(五)考核体检

面试面谈结束后由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召开院长办公会,根据面试面谈结果,按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结束后,由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召开院长办公会,依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批准同意后,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为聘用人才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同时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与用人单位及聘用人才签订《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聘用人才三方补充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根据衢委人才〔2020〕5号文件规定,对引进的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并按“政府给编制、企业给待遇”双聘机制进行管理。

(二)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岗位向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16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在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如因疫情原因需要延后开展面试面谈、考核、体检等工作的,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将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

未尽事宜由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决定。

附件1: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2021年首批“双聘”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2: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聘用人员申请表

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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