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因科研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浙江第一家省校共建新型创新载体,隶属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预算形成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承担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发挥清华大学服务社会职能,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办公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计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学历(学位)的要求,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31日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1年5月2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talent@tsinghua-zj.edu.cn。报名时需提交:《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以及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2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相关岗位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初审者名单,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网站(http://www.tsinghua-zj.edu.cn/#,公告公示)公布。
(二)考试考核
1、科研辅助岗
科研辅助岗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2、科研骨干岗
科研骨干岗直接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初定于5月31日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举行。面试初定于6月上旬在嘉兴市内举行,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具体安排及入围人员名单,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网站(http://www.tsinghua-zj.edu.cn/#,公告公示)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毕,根据规定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网站(http://www.tsinghua-zj.edu.cn/#,公告公示)。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2582639(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2582210(田老师、付老师)。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