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物电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面向校内外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和校内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9名。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由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身心健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
三、报名方式及录用办法
1.报名者根据岗位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报名表发送至各岗位(见附件2)对应的招聘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专业+**学历+姓名”,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6月10日。
2.各聘用方将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并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请提供身份证、各类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面试时间、地点由聘用方另行通知。
3.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聘用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院提出申请(见附件3),报学校科学研究院审核后,由科学研究院统一报拟聘人员至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一般为1年,1年聘期满后再确定是否继续续聘,具体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
五、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附件2中聘用方咨询。
相关薪酬待遇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部,电话0579-82282206。
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5日
附件2: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第一批)(面向校内外招聘).xlsx
附件3-1-关于办理2021年科研助理聘用手续的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