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为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公益二类优抚事业单位,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位于宁波市江北区。主要为全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及社会各类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康复、医养结合、巡诊、司法鉴定、疗休养、心理卫生、精神残疾鉴定等服务。同时,整合资源积极履行公立医院职能,为全省退役军人和宁波大市内老百姓提供综合医疗保健服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9人。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6月25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 选择进入“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6日9:00时至6月27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6月28日9时-6月28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29日9:00时至7月1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由委托考试机构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标准收取)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岗位编号为2101-2102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安排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单位网站(http://www.nbsjsby.com,通知公告)另行通知。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初定于7月份在宁波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内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本人。
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可作为辅助材料)、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nbsjsby.com,通知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http://tyjrswt.zj.gov.cn/,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665814(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4-87582311分机号8404(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