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数字与技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浙江省应急管理数字与技术中心面向全省选聘2名从事数字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应急管理数字与技术中心为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为杭州市区。中心主要承担应急管理数字化和防灾减灾技术支撑等职责。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1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面向浙江省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在机关或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5.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1年6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填写报名表,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应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邮箱yingsn.szzx.yjt@zj.gov.cn(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开始至7月1日,选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各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单位同意参加选聘情况。涉及有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聘文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涉及科研成果条件的,请提供证明材料如SCI文章全文及收录证明、科研项目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成果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发表文章的,请提供杂志、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水平和与选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岗位选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渠道公布:
1.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t.zj.gov.cn,“政务公开/重要公告”栏目);
2.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浙江应急管理”。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复审、面试以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676(省应急管理厅)。
(四)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80号昆仑大厦3楼
咨询电话:0571-83700123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浙江省应急管理数字与技术中心2021年选聘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