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馆)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和省级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开展全省非遗馆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指导和展览展示活动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编外),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五)录用程序
1.报名:2021年6月17日—6月25日
2.资格审查、面试等事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用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者公布入围结果
4.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六)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表中附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需有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4.相关岗位证明及获奖材料
以上材料发至邮箱:1098179494@qq.com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八)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馆)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http://www.zjich.cn,通知公告)
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default.aspx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馆)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92628(余老师)
监督电话:0571-87093238(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