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关于公开选拔招聘保卫科负责人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院内和社会公开选拔招聘保卫科负责人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保卫科科长或副科长 1名
二、职位说明
1、隶属关系:保卫科属医院一级职能科室。
2、职位概述: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科研、教学、生活秩序。
3、职责要点:治安、消防、危化品、反恐、交通、反诈骗、疫情防控等。
4、任职条件:符合《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内设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浙大四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中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良好,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男性,身体健康,原则上担任正科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科职不超过40周岁。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从专业技术岗位转入党政管理副职岗位的,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中共党员及公安、军警等相关部门担任管理职务者优先。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
1、社会报名需要提供资料(院内职工报名不需要提供):
(1)身份证
(2)毕业证
(3)工作经历证明(工作证或劳动合同等能反映工作单位的资料证明)
(4)其他证件(退伍军人证明、奖励证书等)
以上证件报名时可电邮发送扫描件;医院面试时,需携带原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u4hhr@126.com
联系电话:党建办公室,0579-89935016
人力资源部,0579-89935020
(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综合两项考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考试日期、地点、形式和内容将提前以电话和短信两种方式通知报名者。
(三)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医院职能科室正科职/副科职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对选拔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大四院纪检办公室反映,电话0579-89935017。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021年6月14日